计划财务部组织学习《会计人员管理办法》
近日,计划财务部组织部门全体人员逐条款学习领会新出台的《会计人员管理办法》。学习过程结合《会计法》,认识会计岗位职责,明晰法律责任,同时更要求部门全体人员认真按照有关规定参加继续教育,不断提高专业素质,恪守职业道德,维护财经纪律,筑牢企业财务防线。
该办法是财政部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在取消会计人员从业资格行政许可后,为加强会计人员管理,对会计人员范围和专业能力要求等方面作出的规定。该办法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管理办法》共11条,主要内容包括:
一是明确会计人员的范围及相关工作岗位。将会计人员界定为在单位中从事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等会计工作的人员。同时,明确了会计工作的具体岗位。
二是明确会计人员从事会计工作应当符合的基本要求。强调会计人员从事会计工作应当遵守《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继续教育、具备从事会计工作所需要的专业能力,同时规定了认定专业能力应当考虑的因素。
三是明确单位对会计人员管理的主体责任。办法规定了单位在会计人员专业能力认定、会计人员任用(聘用)、会计岗位设置等方面的具体责任和有关要求。
四是明确会计人员的监管方式。《管理办法》明确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等机关对会计人员的监管方式应当采用 “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方式,并将监督检查情况及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
会后,全体参会人员纷纷表示通过学习,更加深刻地领会了《管理办法》的精神实质,也从中感受到深刻的警示教育意义。今后要结合工作岗位,进一步提高自身的专业能力,保持专业胜任能力,在日常工作中坚持原则,尽职勤勉工作,依法行使职权,切实加强财务管理。